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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税收政策
问税网
200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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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38号
注释: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政策解读】: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环节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