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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税收政策
问税网
20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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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税〔2006〕42号
注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3月14日起,暂停税则号为27101110的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和税则号为27101120的石脑油的出口增值税退税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政策解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