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2月7日第17 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