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5〕5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严格履行选拔程序,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石红梅等244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人才库(名单见附件1),曾艳等135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人事人才库(名单见附件2),王善宏等80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人才库(名单见附件3),田建利等80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培训人才库(名单见附件4),张建设等118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人才库(名单见附件5),王丽君等98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人才库(名单见附件6)。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配合税务总局做好入选人员的专业人才登记表存档、专业人才证书发放等工作,并按照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专业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人才库
2.国家税务总局人事人才库
3.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人才库
4.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培训人才库
5.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人才库
6.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人才库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13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