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群字〔2016〕146号
2015年7月31日,北京联合张家口获得了2022年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举办权。为大力发展群众冰雪运动,推动冬季群众体育运动开展,夯实冬季运动群众基础,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目标,体育总局等23部门联合制定了《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体育总局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部 文化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林业局 旅游局
保监会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残联
2016年11月2日
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2016-2020年)
大力发展群众冰雪运动,提高冰雪运动竞技水平,加快冰雪产业发展,推动冬季群众体育运动开展,增强人民体质,是成功举办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加强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让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共享美好生活,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总体要求,把推广普及冬季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统筹协调、广泛参与的原则,实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战略,夯实冬季运动群众基础,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
二、发展目标
以京津冀为引领,以东三省提升发展为重要基础,发挥新疆、内蒙古等地区的后发优势,带动南方地区协同发展,点线面结合布局群众冬季运动生态圈(带)。通过区域间优势互补,突破时空局限,到2020年,基本形成群众冬季运动开展地区广泛、场地设施供给充足、赛事活动丰富多彩、体育组织普遍建立、冰雪产业方兴未艾、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冬季运动文化深入人心的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格局,努力推动实现“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普及冬季运动文化
深入发掘冬季运动文化价值及冬季项目的文化内涵,大力传播冬季运动文化,普及冬季运动知识,弘扬运动健康新理念新风尚。编发冬季运动普及读本、冬季运动知识手册、冬季运动健身指导及运动防护手册等宣传资料,搭建信息传播平台,鼓励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办冰雪运动节目和专栏,构建“互联网+”模式,扩宽冬季运动文化传播渠道。通过冰雪知识竞赛、冰雪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推动群众冬季运动报道、健身常识推送、工作经验交流、特色成果展示等,增强群众参与冬季运动健身意识,积极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冬季运动。支持鼓励优秀运动员参加冬季运动项目推广活动和公益活动,充分展示冬季运动项目的文化魅力。
继承发展各地传统冰雪运动文化,举办具有历史渊源和文化内涵丰富的特色冰雪体育文化活动,制定冰雪旅游产业规范标准,开展冬季休闲旅游等文化体育旅游融合的活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出更多冬季运动文化创意产品。
(二)加大冬季运动场地设施供给
依据我国地理地貌、环境气候、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我国各类冬季运动场地的建设和发展。有条件的城市可打造一小时冬季运动健身圈。
加大群众性冰雪运动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群众冬季运动场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在满足相关要求基础上,合理利用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资源和城市公园的公开水域等,开辟天然滑冰场地,满足群众滑冰运动需求。有条件的公园可建立滑冰运动与滑雪运动有机结合的冰雪乐园。鼓励公共体育场地、公园绿地、社区广场及有条件的学校采用多种方式延续设立季节性、临时性冰雪场地,积极利用广场、操场、公共绿地等人工浇筑滑冰场地,满足学校教学、课外活动及社区居民休闲娱乐需要。完善冰雪场地周边设施,打造集合运动、餐饮、娱乐、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冰雪特色小镇。充分利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建设旱雪场、旱冰场、仿真冰场、可拆装冰场等替代性冬季运动场地。鼓励冬季运动场地设施运营单位创新惠民举措,拓展服务项目,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分时段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三)充分发挥冬季运动社会组织的作用
培育、扶持冬季运动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发挥各人群协会的作用,壮大各级各类冬季运动项目协会队伍,激发冬季运动社会组织的发展活力,提高其承接政府购买冬季运动服务的能力。
推动国家级冬季运动单项协会进行功能优化改革试点,探索强化和扩充协会在群众体育、体育文化等方面的功能、机制,充分发挥协会在群众体育、体育文化发展方面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
支持群众性冬季运动体育社团建立。鼓励地方冬季运动协会发展俱乐部会员和个人会员,积极发挥不同类型群众性冬季运动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承担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扩大冬季运动影响的任务,并逐步完成冬季项目体育社会组织的网络化和制度化建设,支持其在社区、乡镇开展活动。
(四)广泛开展冬季项目赛事活动
大力开展冬季运动进机关、进部队、进厂矿、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满足不同人群参与冬季运动健身需求。建立以“大众冰雪季”等品牌活动为主线,以冰雪旅游节、冰雪文化节、冰雪嘉年华、欢乐冰雪季、冰雪马拉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冬季项目活动为支撑的群众冬季项目活动体系。开展参与度高、普及面广、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冬季项目品牌赛事和活动,发挥对群众性冬季运动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开展滑雪橇、冰上自行车、滑爬犁、看冰灯、打陀螺、雪地摩托、雪地拔河、雪地足球、冰雪那达慕、冰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民俗冰雪娱乐活动。挖掘民族民俗冰雪旅游项目,利用中国传统节庆文化资源,丰富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冰雪活动,打造节庆冰雪活动品牌。组织针对残疾人冰雪嘉年华、群众性冰雪项目展演暨健身康复技能、方法交流和残健融合冰雪健身特色活动。
(五)突出青少年学生重点
开展青少年冰雪普及活动。以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冬季阳光体育大会活动为龙头,举办世界雪日暨国际儿童滑雪节、青少年冰雪冬夏令营、青少年公益冰雪系列等活动,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普及冰雪运动项目。
积极推进冬季运动进校园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将冬季运动纳入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研制冬季运动教学计划,在特教学校开设冰蹴球、模拟冰壶等适合残疾学生的冰雪或仿冰、仿雪运动项目课程,提高冬季运动教学质量,加强冬季运动课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冬季健身运动,熟练掌握一至两项冬季运动技能。实施青少年“轮(滑)转(滑)冰”计划,把非冬季普及宣传活动和冰雪季体验活动相结合。积极鼓励支持学校与滑雪场、滑冰馆、冰雪运动俱乐部、冰雪培训机构及其它相关社会机构合作开设冬季运动技能课程,有条件的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量力而行,在现有经费渠道内解决冰雪运动课程相关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常态化校园冬季运动竞赛机制,举办冬季运动会或冬季运动节。
依托已建成的滑雪场、滑雪度假村、滑冰场馆、室内滑雪馆、冰雪乐园等建立青少年冬季运动营地、俱乐部,为学龄前儿童和学生参与滑雪和滑冰创造条件,培养青少年儿童冰雪运动兴趣和爱好。
配合2022年冬奥会“奥林匹克教育活动”和冬残奥会“冬残奥教育计划”,开展“奥运知识进课堂”、“冬季运动知识进课堂”、“冬季运动进校园”及“国际冬残奥学校日”等活动,使冬季运动成为勇于探索、磨练意志、塑造精神、陶冶情操的重要教育手段。加强青少年冬季运动国际交流合作。
(六)加强冬季运动推广普及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人才行动计划(2016-2022年)》,制定并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将冬季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纳入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加大冬季运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编制群众冬季运动科学健身指导丛书,组建冬季运动科学健身指导讲师团,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冬季运动推广与科学健身宣讲活动。鼓励南北省市之间采取结对帮扶模式帮助南方省份培训冰雪运动教练员、运动员等人才。定期组织冬季项目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冬季项目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影响力,带动更多人参与。
鼓励相关高等院校通过增设冬季运动相关专业或课程、建立冬季运动培训基地、冬季运动研究中心等方式,培养冬季运动人才。加强冬季运动师资队伍建设,在普通中小学培训体育教师成为冰雪运动校园辅导员。针对冬季项目特点,加快运动防护和运动康复等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有效预防和减少冬季项目运动损伤的发生,有效治疗和康复冬季项目运动伤病,为冬季项目的推广普及保驾护航。推进冬季运动人才培养体系标准化建设,构建以职业技能鉴定为依托的冬季运动人才评价工作机制,规范技能标准开发、教学培训组织、人员资质认定等相关工作开展。充分保障残疾人参与冬季运动的权利,为残疾人参与冬季运动提供指导。积极引进和培育高端复合型冬季运动管理人才,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对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以落实。建立多部门合作的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机制。制定本地区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实施计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冬季运动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冬季运动项目建设。破除冬季运动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加快制定和完善冬季运动发展的相关行业规范。加强冬季运动信息统计工作,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纠正发现的问题,推动冬季运动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发展群众冬季冰雪运动给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冬季运动场地设施纳入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的范围。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对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奖励办法,对在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予以适当奖励。
(三)鼓励社会参与
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拓展群众冬季运动领域金融服务业务。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群众冬季运动的投资力度。群众冬季运动场地可按照体育场馆税收政策规定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冰雪运动众创空间”和“冰雪运动产业创意孵化基地”。支持企业大力研发自主品牌的冰雪设备,提升我国冰雪设备和运动装备国产化水平。国家鼓励类体育服务项目中,进口项目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冰雪运动设备及配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从事群众冬季运动推广的组织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不高于工业标准价格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提供补助,支持群众冬季运动发展。鼓励保险机构积极研发冬季运动保险产品,引导企业、学校、个人购买责任险及与运动伤害类相关的保险。推动发展冰雪健身、冰雪旅游度假、冰雪竞赛表演、冰雪培训、冰雪会展、冰雪器材销售、冰雪咨询等业态的发展,丰富冬季运动产品供给,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冬季运动消费需求。鼓励单位为职工参与冬季运动健身创造条件,贯彻《国民休闲纲要》,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提倡单位工会经费用于职工冬季运动健身消费。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