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开具: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一)--登记/认定/优惠/证明--证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2.携带以下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根据最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办税指南》,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办理材料: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我局办税人员填写后由纳税人确认)。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8-08-24 11: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