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1份,纳税人签章;
2.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其他税务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复印件1份;
3.房地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复印件1份;
4.企业账载金额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报送条件为:
(1)《税务登记证》副本的报送条件为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一照一码纳税人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报送条件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一照一码纳税人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税务证件的报送条件为发放了除税务登记证外其他税务证件的纳税人;
(2)账载金额证明材料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提供,如记载房产的账页及凭证;
(3)纳税人应提供表证照及凭证等资料应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8-08-30 17: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