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根据财税〔2018〕76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纳税人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012年的亏损是否能结转10年弥补?

问:根据财税〔2018〕76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纳税人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012年的亏损是否能结转10年弥补?
答: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故企业若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若其2018年也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则2013-2017年的亏损可以结转10年弥补,2012年的亏损不可以结转10年弥补。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8-10-10 15: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