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故企业若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若其2018年也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则2013-2017年的亏损可以结转10年弥补,2012年的亏损不可以结转10年弥补。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8-10-10 15: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