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除了可以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外,在转登记日前已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还可以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