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在支出发生时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但是考虑到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为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