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深府〔1987〕164号)第五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的百分之七十计算缴纳。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只适用于个人、房管部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含武装警察)、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出租的房产。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8-12-17 17: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