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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员工如果在2019年1月份没有采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3月份才开始采集,会存在多缴税的情况吗?

问:单位员工如果在2019年1月份没有采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3月份才开始采集,会存在多缴税的情况吗?
答:

综合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税: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这种情况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9-01-22 17: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