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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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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用不用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用不用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企业所得税答疑
问税网
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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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用不用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答: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设立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9-04-17 16:49:33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中“季初资产总额”和“季末资产总额”,应该如何填写?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18年不是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就地分摊缴纳的二级分支机构2019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分摊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