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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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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分机构都在深圳市内,且其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填写代码)”应填写“100非跨地区经营企业”还是“230总机构(省内)”?
企业总分机构都在深圳市内,且其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填写代码)”应填写“100非跨地区经营企业”还是“230总机构(省内)”?
企业所得税答疑
问税网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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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总分机构都在深圳市内,且其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填写代码)”应填写“100非跨地区经营企业”还是“230总机构(省内)”?
答:
请选择“230总机构(省内)”。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9-06-06 15:20:15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企业对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