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但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机动车,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可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车船税,或选择到税务局办税大厅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