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追溯到对应属期。但自2019年新税制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同一纳税年度是否追溯不影响最终的税款计算,因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是按月限定扣除上限,如合并扣除不超过上限,可在当年后续月份扣除,如果超过上限,可由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时自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