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是否需要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
答:若您代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版),要加盖税局的“代开发票专用章”。
若您代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加盖您自己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局的代开发票专用章。
若您代开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目前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的代开发票专用章为椭圆形的自助专用章,具体内容是代开税务局的名称和代开发票的种类。
2.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办结时限是多久?
答:我市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工作日。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中规定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3.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关于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详情请咨询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2788957。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0-09-23 10: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