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上个季度增值税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答:我市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季度增值税既可以网上办理,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网上申报渠道及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现提供多种渠道,主要包括有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客户端)以及@深税等线上申报方式。
(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
【路径一】您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后,可点击查看页面下方“未申报”提示或点击查看页面左方套餐业务栏次【本月应申报套餐】,查询到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应申报增值税信息后,点击“操作”即可进入申报界面进行申报;
【路径二】您也可以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注意:已使用防伪税控的纳税人,请先进行抄税,再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申报。通过互联网络申报的纳税人并选择全流程无纸化申报方式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相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报;通过互联网络申报的纳税人并选择普通申报方式的纳税人仍需前往办税厅提交资料。
(二)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客户端)申报:
您也可以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在【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客户端”并进行安装申报。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首次登录时,登录用户名为:admin,登录密码默认:123456;安装初始化环节填写企业信息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输入任意8位数字作为“注册编码”。
(三)@深税申报:
选择@深税申报,您需要打开微信,搜索并关注“深圳市税务局移动办税企业号”,或者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登录页的@深税二维码,关注后实名登录@深税,点击【办税】-【最常使用】或【申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智能申报】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二、办税服务厅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业务为全城通办业务(第二税务分局除外),您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就近办税服务厅办理。
办税指南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
2.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内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预缴了增值税额,当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可否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代开时预缴的税额可否申请退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告》(2019年第3号)规定,我市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因此,若您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专用发票部分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应按规定预缴税款。此笔预缴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申请退还。
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重装后如何恢复数据备份?
答:您可按以下步骤恢复数据备份: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
(2)点击“选择”按钮,选择您所设置的备份路径,选中您需要恢复的数据文件名,备份文件的格式如下:Backup_ALL_ALLDBFILE_日期序列号.dat,然后点击“打开”按钮;
(3)“恢复设置”的文件名显示为您需要恢复的文件名,下方显示这个文件以前备份的时间,点击“恢复”即可。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0-10-15 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