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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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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为汇总纳税居民企业,在境内新设了一家二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今年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为汇总纳税居民企业,在境内新设了一家二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今年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答疑
问税网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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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总机构为汇总纳税居民企业,在境内新设了一家二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今年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0-11-18 17:40:52
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了分支机构,需要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吗?是否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我是居民企业在境内跨地区设立的一家非法人分公司,如果会计上采取独立核算方式,是否可以独立纳税,无需与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