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新办纳税人可否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申请?
答:当前,我市有需要的纳税人都可以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您为新办纳税人,可按如下流程申请自行开具:
第一步、提交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同时新增购票员。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领用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
另外,您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同时可新增本单位购票员。
第二步、领取并发行税务UKey。
“发票票种核定”事项办结后,您需要领取并发行税务UKey(2020年4月1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我市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主要有网上申领及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免费领取两种渠道:
(1)网上申领:您可在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免费申领税务UKey,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后,税务机关及时将发行好的税务UKEY和空白发票寄出,市内24小时送达,疫情期间或有延误。
(2)大厅领取:票种核定完毕后到税控管理岗直接办理税务Ukey。税务Ukey在增值税发票系统2.0版中的发行操作与税控盘、金税盘相关操作基本一致,即首先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申请核定相关票种,其次在增值税发票系统2.0版税控系统中进行初始发行。新办企业纳税人免费领取UKey需携带资料: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
第三步、自行下载安装开票软件。
您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模块下载最新版本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系统安装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366138。
完成以上三个步骤后,您就可以按规定申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了。
2、深圳纳税人想要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可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注意: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您为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同时新增购票员;
第二步、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第三步、领取、发行税务UKey并自行下载安装开票软件(新办企业需办理,已领用税务UKey纳税人无需再次办理,已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的纳税人可使用原税控设备,也可以自愿换领税务UKey);
第四步、登录开票软件查询已核定发票票种信息,若信息未更新,请自行在网上变更信息,变更不了的,需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网上查询及变更具体操作您可咨询开票软件服务商或技术支持电话(深圳航天信息有限公司(金税盘服务商):0755-95113;深圳市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税控盘服务商):4008823661;税务UKey开票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366138);
完成上述步骤后,您即可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取。
3、想要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票种,应如何办理发票票种核定?
答:我市纳税人主要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主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宜。
方式一、电子税务局办理
一、办理前置条件:
(一)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户;
(二)纳税人不是风险纳税人;
(三)至少需要存在一条有效银行账户信息;
(四)有正在办理中的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不允许重复申请;
(五)纳税人存在有效的已生效的增值税税种;
二、办理路径:
【路径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功能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您符合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办理资格】-【现在去办理】。(该功能仅为新办纳税人提供)
【路径二】: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税桌面】-【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或直接在搜索栏搜“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方式二、办税服务厅办理
除网上申请方式外,您亦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办理资料请点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领用发票】-【发票票种核定】栏目查看了解。温馨提醒:“发票票种核定”属于列入我局实名办税范围内的业务,办税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实名认证后再进行申请。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0-11-25 15: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