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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0年12月11日)

问: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0年12月11日)
答:

1、企业票种核定流程已完结,现想要前往主管税局申领税务UKey,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新办企业纳税人免费领取UKey需携带资料: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

存量纳税人更换UKey需携带资料: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金税盘、税控盘存量户纳税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换领税务UKey,若选择更换,需提供服务商的设备更换单。

温馨提示:

1)原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的纳税人领取UKey前应先注销税控设备后重新发行税务UKey,注销税控设备所需资料: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根据领购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报送)、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税盘若有未开具发票,需要先退回未开具的发票,退回后应缴销。成品油经销企业还需退回剩余库存。纳税人如果更换税控设备,建议先用完结存发票后再申请更换。

2、企业发生了不征增值税项目并按不征税收入开具了发票,应如何申报增值税?

答:“不征税”发票适用于企业并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开具的发票,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开具“不征税发票”后均不需要在对应申报期填写《增值税纳税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这里需要您注意的是: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因此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开具的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的不征税发票对应的预收款,不需要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但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按3%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按不征税收入开具了发票后,作为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不需要申报。若系统出现与开票系统比对不一致的提示,需要您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3、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什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

本公告自202111日起施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二、《公告》优化了哪些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一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0-12-14 17: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