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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文中第一条第三款提及“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请问深圳市对于“新办纳税人”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文中第一条第三款提及“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请问深圳市对于“新办纳税人”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增值税答疑
问税网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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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文中第一条第三款提及“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请问深圳市对于“新办纳税人”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答: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及以后工商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1-13 17:05:29
遗失了防伪税控设备(包括税务UKEY),应如何办理挂失?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增值税留抵税额能否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