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补缴业务需按划转前原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可咨询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热线:12333或12345-5),税务部门将在申请通过后进行扣款,缴费人无需前往税务部门缴纳,但需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且银行扣款协议有效。如需自行缴纳,用人单位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企业登录)、深圳市微信税务局、@深税或全市任一办税大厅(第二税务分局除外)等渠道办理,个缴人员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自然人登录)、深圳市微信税务局、@深税、办税服务大厅(第二税务分局除外)等渠道办理。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3-30 15: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