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咨询我公司珠海分部有员工个人买递延型保险,请问珠海税务,是否可以按个税申报时抵扣。每月财务是否帮我把扣取的保费税前列支?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可以抵扣个税?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规定:“(一)试点地区及时间。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目前广东尚未实施上述政策。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4-08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