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本人在肇庆市鼎湖区方大地产海缙蓝湾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付了首付款后,开发商开具了首付款发票,银行贷款批下来后,开具了一张尾款发票,共两张发票;请问,这两张发票是否等同于一张购房的全款发票,对日后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活动时是否有影响,例如需要多交税费等;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开具一张全额发票?
答: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并给出正确指引。
欢迎您再次提问,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4-06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