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于2021年1月24日在珠海十三俏餐饮管理公司的餐厅用餐,并获取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餐费发票,发票号67246865,金额318元。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为椭圆章,章内有珠海十三俏餐饮管理公司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91440400MA4W25K64R、并且发票专用章内侧下方有4404020052473字样。我公司财务人员对发票专用章样式表示疑问,特此核实该发票专用章是否有效?谢谢!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一、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此外,您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发票信息进行查验,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4-12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