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6〕1183号】 根据《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8〕192号)的规定,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提纯、精炼、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6〕1183号】 根据《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8〕192号)的规定,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提纯、精炼、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6〕1174号】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全文废止】【国税发〔2006〕173号】 为了加强和规范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实现对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的精细化管理,税务总局决定从2007年2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销售不动...
【全文废止】【国税函〔2006〕1139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全文有效】【财税〔2006〕117号】 一、对“三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的供热企业,在2006年...
【全文有效】【财税〔2006〕159号】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
【全文有效】【财税〔2006〕155号】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6〕1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全文有效】【财税〔200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全文有效】【国税发〔2006〕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国税发〔2006〕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财税〔2006〕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部分有效】【国税函〔2006〕9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全文有效】【财税〔2006〕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部分有效】【国税发〔2006〕156号】 附件: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4.开具红字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