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墨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5〕1045号】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5〕1045号】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条款失效】【文市发〔2005〕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人事局:...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5〕1028号】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
【全文废止】【国税函〔2005〕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全文失效】【国税发〔2005〕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
【条款失效】【国税发〔2005〕173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三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全文有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第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事项的通...
【全文失效】【国税发〔2005〕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5〕969号】天津、浙江、重庆、贵州省(市)财政厅,北京、内蒙古、四川省(市)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财税〔2005〕139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
【全文有效】【财税〔2005〕14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