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部分有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 2021-04-12 税收政策 立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