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运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补充通知
【全文有效】【粤国税办发〔2004〕30号】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研究决定,航天信息...
【全文有效】【粤国税办发〔2004〕30号】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研究决定,航天信息...
【全文有效】【国税发〔2004〕98号】北京、黑龙江、贵州、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内蒙古、吉林、云南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全文废止】【财税〔2004〕126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
【全文有效】【财税〔2004〕122号】北京、上海、深圳、河北、湖北省(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财税〔2004〕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条款失效】【国税函〔2004〕9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4〕895号】 注释:第一条条款修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 ...
【全文有效】【粤府〔2004〕7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4〕898号】湖北、湖南、贵州、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财政厅,海南、云南、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国税发〔2004〕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条款失效】【国税发〔2004〕88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三条废止;第四条第一款“同时按开票金额3.3%预征所得税,预征的所得税年终时进行清算。但代开票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全文有效】【财税〔2004〕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全文有效】【粤财法〔2004〕68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