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全文有效】【沪税发〔2023〕41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
【全文有效】【沪税发〔2023〕41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
【全文有效】【粤税函〔2023〕36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级地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深入学...
【全文有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工作要求,促进广东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全文有效】【沪人社规〔2023〕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
【全文有效】【沪府办字〔2023〕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全文有效】【梅市府〔202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
【全文有效】【沪税函〔2023〕28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
【全文有效】【2023年第1号】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全文有效】【人社部发〔2023〕19号】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全文有效】【沪税函〔2023〕27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
【全文有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全文有效】【珠税函〔2023〕10号】珠税函〔2023〕10号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各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深入学...
【全文有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全文有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
【全文有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全文有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全文有效】【穗税发〔2023〕12号】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