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海、中山、汕头、惠州、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审核并报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登记的我省2004年第一批至第五批共280件软件产品已确定,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省局《关于下发广东省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4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落实有关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 关于省软件产品登记清单的函(粤信厅函[2004]402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广州、珠海、中山、汕头、惠州、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审核并报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登记的我省2004年第一批至第五批共280件软件产品已确定,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省局《关于下发广东省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4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落实有关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 关于省软件产品登记清单的函(粤信厅函[2004]402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