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粤委办〔2005〕37号)精神,从2005年7月1日起,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经研究,省局机关从2005年7月1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粤委办〔2005〕37号)精神,从2005年7月1日起,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经研究,省局机关从2005年7月1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