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2010年第四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变更情况的通知》(粤经信软信函〔2010〕32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2010年第四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变更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147个软件企业和49项软件产品变更(变更事项见附件)。
附件:2010年第四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证书有关事项变更清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