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税总函〔2015〕4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9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财政部近日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主体、渠道、内容和要求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