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粤国税函〔2017〕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2月20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粤国税函〔2017〕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