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市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广州及各地级以下市国税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2007〕116号)的要求,市一级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发布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03件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314号)
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312号)
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195号)
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169号)
5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商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63号)
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58号)
7.《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佛国税函〔2002〕222号)
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86号)
9.《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有关涉外税收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1〕1242号)
10.《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延长外商从我国取得的利息及租赁费减征所得税期限的通知》(佛税发〔1991〕19号)
1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金融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1996〕296号)
12.《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有关审批手续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0〕149号)
13.《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加工装配出口征免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2〕492号)
14.《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98号)
15.《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以储备基金或企业发展基金增加注册资本其外国投资者可否享受再投资退税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2000〕046号)
16.《转发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热塑性粉球末涂料产品适用工商统一税税目税率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3〕733号)
17.《转发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适用工商统一税税率的通知》(佛税发〔1993〕744号)
1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清费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向题的通知》(佛税直外〔1994〕129号)
19.《转发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税负增加退税的补充通知》(佛税发〔1994〕334号)
2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违法经营是否享受税负增加退还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466号)
21.《关于对出口退税办税员实行持续管理的批复》(佛国税发〔2004〕253号)
22.《转发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佛国税函〔2003〕305号)
2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函〔2004〕154号)
2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调库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函〔2004〕70号)
2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函〔2004〕74号)
2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函〔2003〕441号)
2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考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函〔2003〕428号)
2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函〔2003〕408号)
2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纯银出口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2003〕369号)
3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国税函〔2003〕308号)
3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2003年、2004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440号)
3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备案有关电子信息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3〕309号)
3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佛国税发〔2003〕135号)
3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4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76号)
35.《转发关于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数据审核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额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发〔2003〕107号)
3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支持外贸出口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发〔2003〕157号)
3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聚碳酸脂胶粒等产品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2〕61号)
3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试点的通知》(佛国税函〔2002〕119号)
39.《转发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将潮汕地区纳入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常管理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函〔2002〕130号)
40.《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D类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国税发〔2002〕199号)
41.《转发海关总署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用户可自行打印报关单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函〔2001〕377号)
4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1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266号)
43.《转发省国税局、省经贸委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的通知》(佛国税发〔1994〕74号)
4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通知》(佛税发〔1994〕103号)
45.《转发关于进口种子(苗)、种畜(禽)和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005号)
4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等取消退免税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083号)
47.《关于转发出口外汇核销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54号)
4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乙烯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87号)
49.《转发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及其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71号)
5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419号)
51.《转发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416号)
52.《转发关于取消柴油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417号)
5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145号)
54.《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管理责任书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086号)
55.《关于签订出口退税管理责任书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087号)
56.《转发关于执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发〔1996〕217号)
57.《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291号)
58.《转发省国税局关于河源富马硬质合金开发公司生产产品委托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1996〕343号)
59.《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精制茶出口退税率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342号)
6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对照表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374号)
6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纺织、机电、丝绸货物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发〔1996〕232号)
6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机电产品优先办理退税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070号)
63.《转发关于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批复的函》(佛国税函〔1996〕355号)
6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285号)
6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主要出口纺织丝绸产品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301号)
6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436号)
6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开具专用税票等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1997〕013号)
6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准予优先退税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补充和调整名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019号)
6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名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020号)
70.《转发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骗取出口卷烟免税的联合通知》(佛国税发〔1997〕030号)
71.《关于顺德桂州再威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新增项目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批复》(佛国税函〔1997〕198号)
72.《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出口桉木片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1998〕014号)
7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纺织货物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发〔1997〕236号)
7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1997年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228号)
7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后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248号)
7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1997〕307号)
7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淀粉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1997〕328号)
7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盐业专营公司出口盐准予开具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批复》(佛国税发〔1997〕361号)
7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桐油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1998〕001号)
8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093号)
8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281号)
8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出口退税免予提供增值税(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282号)
83.《转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使用新疆棉生产出口产品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390号)
84.《转发关于下发第一批使用新疆棉“以产顶进”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413号)
8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佛国税函〔1997〕275号)
86.《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均质泵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1998〕031号)
87.《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新疆棉生产出口产品监管证书领用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1998〕032号)
88.《转发省国税局关于鲮鱼、凉粉罐头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1998〕234号)
89.《转发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促进外贸出口发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148号)
90.《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318号)
91.《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新三资”企业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390号)
9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038号)
9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高部分机电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279号)
9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1998〕030号)
9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1998〕011号)
9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函〔1998〕078号)
9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函〔1998〕127号)
9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1998〕155号)
9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电轻工等十二类调高出口退税率产品具体商品码及名称的通知》(佛国税函〔1998〕157号)
10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疆棉”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102号)
101.《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贸协作努力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238号)
102.《转发关于提高煤炭、钢材、水泥及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237号)
10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261号)
10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机械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286号)
10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298号)
106.《转发关于对使用新疆棉生产的出口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299号)
10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铝、锌、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357号)
10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013号)
10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12号)
1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齐鲁、扬子公司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14号)
111.《转发关于下达我省加工贸易以出顶进新疆棉花企业名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176号)
11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42号)
113.《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特区内资企业购买国内油品使用购油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69号)
114.《转发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175号)
115.《转发关于改进钢材“以产顶进”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142号)
116.《转发关于出口煤炭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58号)
11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59号)
118.《转发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316号)
11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19号)
12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从事“四自三不见”业务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进行处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81号)
12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纺织机械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44号)
12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销售出口货物开具税收缴款书的批复》(佛国税发〔1999〕177号)
12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函〔1999〕163号)
12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函〔1999〕162号)
125.《转发关于启用以产顶进钢材出口验放记录续页的通知》(佛国税函〔1999〕209号)
12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货物有关税收问题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函〔1999〕216号)
127.《转发关于新疆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函〔1999〕72号)
128.《转发省政府关于鼓励扩大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132号)
129.《转发关于进一步扶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佛国税函〔1999〕107号)
130.《转发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扩大外贸出口意见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317号)
131.《转发关于加强潮汕地区供应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131号)
132.《转发关于明确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批复》(佛国税函〔2000〕068号)
13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广东省潮汕地区购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067号)
134.《转发国产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103号)
135.《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钢材以产顶进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269号)
13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国际招标中中标项目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函〔2000〕191号)
13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佛国税函〔2000〕375号)
138.《转发关于中山市仕春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2001〕122号)
139.《转发关于对纱布等出口货物如何办理退税的批复》(佛国税函〔2001〕394号)
14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性公司出口税收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39号)
141.《转发关于软件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77号)
14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263号)
14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广东潮汕地区部分企业纳入正常税收监管范围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262号)
144.《转发关于加快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417号)
145.《转发海关总署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入网用户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126号)
14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等产品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170号)
14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招标项目中中标退税核准的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258号)
14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禽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函〔2001〕276号)
14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成品油出口予以退税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307号)
15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连锁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1998〕101号)
151.《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佛国税函〔2002〕36号)
15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 加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409号)
153.《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米粉干征退税率适用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2002〕93号)
15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233号)
15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401号)
15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进出口货物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301号)
15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敏感地区购进货物出口退税核查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236号)
15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国产品实行退(免)税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060号)
15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323号)
16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确定“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铁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4〕251号)
16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有关退税事项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发〔2004〕11号)
16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371号)
16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发〔1997〕075号)
16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1999〕301号)
16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080号)
16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函〔2002〕63号)
167.《转发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332号)
16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函〔2002〕275号)
16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106号)
17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058号)
17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库存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4〕47号)
172.《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1995〕020号)
17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292号)
174.《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059号)
175.《一九九八年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043号)
17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数据审核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额的通知》(佛国税函〔2003〕29号)
17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佛税发〔1994〕322号)
17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017号)
179.《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122号)
180.《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报送防伪税控机维修队伍组建情况的通知》(佛国税函〔1997〕060号)
18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企业收取的用电权等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434号)
182.《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一般人管理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发〔1998〕153号)
18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88号)
18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74号)
18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75号)
18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函〔1999〕193号)
18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业务需求(摘要)〉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108号)
188.《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0〕001号)
189.《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录入准备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417号)
19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的通知》(佛税发〔1994〕56号)
191.《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佛税发〔1994〕155号)
192.《转发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办法的通知》(佛税联发〔1994〕005号)
19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1994年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原版专用发票抵扣期限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4〕55号)
194.《转发省税务局〈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佛税发〔1994〕86号)
195.《转发省税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的通知》(佛税发〔1994〕73号)
196.《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企业各种价外费用如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4〕14号)
197.《转发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流转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4〕142号)
19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发〔1995〕355号)
199.《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级新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131号)
200.《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5年度国家级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434号)
20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46号)
20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77号)
20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040号)
20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系统试点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99号)
20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468号、佛国税发〔1996〕11号)
206.《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干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17号)
207.《关于印发〈关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戳记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02号)
208.《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管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094号)
209.《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纳税申报稽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18号)
210.《转发省国税局关于我省部分生产(加工)企业〈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执行情况的通报》(佛国税发〔1995〕270号)
211.《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开票机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354号)
212.《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我省首批试行防伪税控机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440号)
213.《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期限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326号)
214.《关于转发省国税局消费税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096号)
215.《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补充和修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036号)
2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199号)
21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302号)
218.《关于上报佛山市一九九七年防伪税控机推广计划的报告》(佛国税发〔1997〕176号)
21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金税工程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346号)
220.《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认证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243号)
221.《关于纳入防伪税控系统企业使用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472号)
22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式样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税制计算申报货物或应税劳务税额的规定〉的通知》(佛税发〔1994〕30号)
223.《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库存汽油、柴油征免消费税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4〕209号)
224.《关于全国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324号)
225.《转发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4〕154号)
22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097号)
22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052号)
22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首饰在工业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1999〕158号)
22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304号)
23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清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146号)
231.《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期限延期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29号)
232.《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119号)
233.《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防伪税控系统推广情况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120号)
234.《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28号)
235.《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要求上报推广防伪税控系统有关情况的通知》(佛国税函〔1999〕153号)
236.《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试点地区建立我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级交叉稽核系统的通知》(佛国税函〔199〕184号)
237.《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1999〕220号)
23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252号)
23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245号)
24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关于修改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266号)
24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93号)
24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营业税申报管理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138号)
24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320号)
244.《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2000〕234号)
24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初存货征税款余额抵扣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102号)
24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限额管理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379号)
24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1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334号)
24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若干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310号)
249.《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使用防伪税控机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函〔2001〕324号)
25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2〕75号)
25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函〔2002〕54号)
25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通知》(佛国税函〔2002〕200号)
253.《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我省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佛国税发〔2003〕169号)
25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佛国税发〔2004〕187号)
255.《转发省国税局关于防伪税控II型机折价收购和I型机换购III型机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0〕296号)
25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81号)
25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2002〕66号)
258.《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票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函〔2006〕39号)
25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消费税重点税源产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39号)
260.《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印发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274号)
26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包企业亏损弥补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157号)
262.《转发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地(市)和省级农村信用合作管理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2〕129号)
26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194号)
26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171号)
26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304号)
26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057号)
26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所得税征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035号)
26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和关于集体金融企业企业所得税审批权限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168号)
26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1998〕174号)
27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191号)
27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68号)
27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1997〕052号)
27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216号)
27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终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函〔2002〕020号)
27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451号)
27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405号)
27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审核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054号)
27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电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4〕147号)
27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130号)
28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342号)
28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057号)
28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18号)
28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函〔1999〕100号)
28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2002〕112号)
285.《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发〔2002〕113号)
286.《转发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171号)
287.《转发关于明确发票管理和换发税务登记证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360号)
288.《转发关于全省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16号)
289.《转发关于全省第二批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210号)
290.《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的通知》(佛国税发〔2004〕199号)
291.《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发〔2002〕113号)
292.《关于印发广东省首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的通知》(佛国税发〔2004〕196号)
293.《转发关于全省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16号)
294.《转发关于全省第二批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210号)
295.《关于对换发税务登记证件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发〔1999〕280号)
296.《关于我省国税系统发票专用章式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418号)
297.《转发关于启用〈广东省XX市船舶交易发票〉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52号)
298.《转发关于印发〈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的通知》(佛国税函〔1997〕247号)
299.《转发关于开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户数清理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449号)
300.《转发关于税务登记收费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2003〕173号)
301.《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佛国税发〔2003〕119号)
302.《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338号)
303.《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2002〕136号)
二、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81件
304.《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有关事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2003〕89号) 《暂行办法》第二条:(一)3(1)“《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选用直线法以外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经申请,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一)5(2);(二)1(2);(二)2(1);(三)2(5);(三)2(6);(三)3(2);(三)3(3);(三)4(1);(三)4(2);(三)5(2);(三)5(4)。
305.《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期限的批复》(佛国税函〔2004〕401号) 市局文件第一条
30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407号)
30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159号)
30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34号)
309.《转发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促进外贸出口发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375号)
3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递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电子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1998〕002号)
311.《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工贸易出口货物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260号)
31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06号)
31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60号)
314.《关于成立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268号) 市局原文转发省局文件,市局补充意见
31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108号)
3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佛国税发〔2002〕64号)
317.《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国税发〔2003〕130号)
31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2003〕15号)
319.《转发关于加强以农业产品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通知》(佛国税发〔2003〕75号) 省局发文第四条、第三条中“以农业产品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生产销售货物给外贸企业出口的企业,在每月首次申请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时,应将上个月的有关情况填写《报告》,送主管征税机关审核。主管征税机关的稽核、管理部门要严格核查出口供货企业的生产销售、原材料购进和纳税情况,并在《报告》加具意见,由经办人员及主管分局长签名,征收部门据此《报告》方可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报告》也可作为主管征税机关审核企业出口货物预缴税款多征退库申请和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复函的主要依据之一”的规定。市局补充意见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
32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3〕437号)
32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函〔2004〕71号)
32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涉及出口退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331号)
32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函〔2004〕396号)
32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03年12月31日前出口货物累计欠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379号)
32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免抵调库有关核销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570号)
32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国税函〔2003〕317号)
32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5〕107号)省局补充意见第一条、第二条;市局补充意见第一条、第二条
328.《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佛国税发〔1994〕310号)第二条
32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4〕233号)
33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4〕264号)
331.《转发关于增值税若干处理意见的通知》(佛国税发〔1994〕005号)
33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4〕003号)
333.《转发省国税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61号)省局补充意见第二条
334.《转发财政部 国爱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021号)
33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023号)
33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若干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173号)
33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296号)
338.《转发关于加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征收管理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307号)
33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460号)
34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427号)
34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313号)
34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发〔1998〕359号)
34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佛国税发〔1998〕310号)
34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函〔2000〕013号)
345.《转发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推广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机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253号)
34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94号)
34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15号)
348.《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5号)
34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35号)
35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批复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204号)
35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364号)
352.《转发省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函〔2001〕384号)
353.《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佛国税函〔2002〕128号)
35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佛国税发〔2003〕309号)市局转发意见第二条,省局转发意见第二、三条,总局发文第二条。
35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2003〕278号)
35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385号)
35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佛税发〔1994〕54号)
35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佛税发〔1994〕55号)
35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395号)
36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函〔2003〕193号)
36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327号)
362.《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国税发〔1995〕75号)市局佛国税发〔1995〕75号文件原文转发,佛国税发〔1995〕74号文摘转总局文件第二条。
36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304号)
36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264号)
36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279号)
36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乡信用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佛国税发〔1997〕045号)
36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佛税发〔1994〕314号)
36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佛国税发〔1997〕034号)
36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147号)
37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6〕094号)
37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17号)
37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国税发〔1999〕267号)
37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393号)
37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发〔1999〕131号)
37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1〕112号)
37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1998〕416号)
37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304号)
37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佛国税发〔2002〕138号)
37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4〕640号)
38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佛国税发〔1996〕223号)
38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111号)
38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司法公证机构改制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1〕387号)
38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发〔2000〕021号)
384.《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小规模人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国税发〔2003〕328号)第一条第(二)2点。
部分失效或废止的文件没有注明具体废止条款的,是市局原文转发省局部分失效或废止的文件。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