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实行地税机关全责征收后,缴费登记、核定、申报、征收等业务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登记、险种增减、社保关系转移、退保、停保、续保、趸缴、补缴、缴纳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险)费等业务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具体业务可拨打咨询电话或者登陆汕尾地税网站查询。网址:www.gdsw-l-tax.gov.cn
特此通告
汕尾市地方税务局 汕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咨询电话:
汕尾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热线 12366
3386700 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399502
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 3293393 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区分局 3397901
陆丰市地方税务局 8835862 陆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8887589
海丰县地方税务局 6899007 海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6699911
陆河县地方税务局 5524743 陆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5663048
汕尾市地方税务局红海湾税务分局 3431799 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红海湾分局 3438060
汕尾市地方税务局华侨税务分局 8251072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825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