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征收管理分局:
为推进地方税费征管信息化建设,优化税收服务,规范办税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局制定了《汕尾市个体工商业户储蓄划缴地方税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从7月1日起全市实行储蓄划缴税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在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市局。
二OO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征收管理分局:
为推进地方税费征管信息化建设,优化税收服务,规范办税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局制定了《汕尾市个体工商业户储蓄划缴地方税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从7月1日起全市实行储蓄划缴税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在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市局。
二OO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