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税发〔2016〕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汕尾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