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已公布,修订后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同时废止。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41号公告制定并公布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同时废止。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原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制定并公布的《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18日

附件: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