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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于7月5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阳江市国家税务局、阳江市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88号,邮政编码:529500,联系电话:0662-3162832。原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区(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63号,邮政编码:529500,联系电话:0662-3419870)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石湾北办公区。

三、2018年7月5日正式启用“阳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原“阳江国税”“阳江地税”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停止使用,相关用户、功能、数据整合迁移至“阳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微信办税功能由“阳江税务”微信公众号承接。

四、2018年7月5日正式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网站,原阳江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原阳江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停止更新和受理业务,相关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gd­n­tax.gov.cn/)阳江市税务局专栏承接。

五、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88号,邮政编码:529500),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63号,邮政编码:52950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662-3161286;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联系电话:0662-3419707;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检举电话:0662-3160780;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举报电话:0662-3161355;

信访诉求,联系电话:0662-3161286。

六、原阳江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业务专用章、阳江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代开发票专用章、阳江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征税专用章、阳江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业务专用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征税专用章(样式见附件)。

七、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挂牌时,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和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地方税务局暂不摘牌,继续保持原机构运行与其他县(市、区)局同步挂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税费专用章、代开发票专用章和征税专用章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政策解读】:

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目前税务机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按照工作部署,省、市、县新税务机构将依次完成挂牌工作。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制发《公告》,明确了改革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二、《公告》明确了我市新税务机构的机构所在地及办公区地址分别为:广东省阳江市创业路88号和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63号,以及办公联系电话:0662-3162832;0662-3419870。

三、《公告》明确了原“阳江国税”“阳江地税”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自新机构挂牌之日起停止使用,相关用户以及数据整合将迁移至“阳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

四、《公告》明确了原阳江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原阳江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自新机构挂牌之日起停止更新使用,相关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阳江市税务局专栏承接。

五、《公告》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渠道。

六、《公告》明确了原阳江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相关业务专用章、代开发票专用章和征税专用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征税专用章。

七、因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和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地方税务局是非全职能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就税务机构改革问题及答复口径,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挂牌时,阳江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和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地方税务局暂时不摘牌,继续保持原机构运行,与其他县(市、区)局同步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