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子女90方以下满五不唯一房产过户给父母交哪些税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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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买卖方式过户的卖方涉及的税费:
一、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3%、2%计征。
三、个人所得税:按转让不动产的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余额按20%计征。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2%(佛山市确定的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买方涉及的税费:
一、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购买的家庭第三套或以上的住房,按成交价的3%征收。
二、印花税:受让方缴纳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五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4-21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