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因2020年年度所得税不能在2021年3月前申报,在申报2021年季度所得税时,未弥亏损栏不能显示亏损金额,显示的是“0”,导致我们公司1季度需要缴纳所得税,我公司5月已经申报2020年所得税,想请问怎样申请退回1季度多缴的季度所得税?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
因您未提供相关纳税人信息,无法核实具体申报情况。为确保回复的准确性,建议可选择提供详细信息由分局后台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情况后指引辅导申报;或可带备相关报表前往主管税务分局前台进行咨询(预约企业综合号)。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5-11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