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肇庆市高要区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家购房时间不满两年,交易时需要缴纳增值税,那这个购房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是契税缴税日期还是房产证日期?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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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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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5-17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