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
因此,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具体征管要求建议具体咨询您的主管税务机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来自全国的咨询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