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时提示:“离线开票时长为0”,请问如何调整离线时长?
答:新办纳税人首次票种核定3个月内、新登记一般纳税人3个月内、D级纳税人及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离线时长为0,如不属于上述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调整】模块通过调整【每月最高购票数量】调整离线时长,票种核定调整经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同步开票软件。若票种核定调整审核不通过,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处理。
2、请问现在新办企业办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时候,如何确定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领用数量?
答:新办企业办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时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我局作为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同步试点单位,通过“一窗通”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局将自动配发25份万位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通过其他渠道首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申请15份及以上电子发票。
3、按季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非征期月份是否也需要进行抄报税?
答:需要,每月都需要登录税控系统核实开票截止日期是否更新为下月纳税申报期限,如系统自动更新,无需操作,如未更新,需要操作上报汇总反写日期变更即可。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5-25 15: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