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社保增员显示:《系统中存在“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相同但姓名不同的人员,网报不允许增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请问前往税务大厅合并个人信息并增员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
您办理个人社保号合并或修改需提供以下资料:1.《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一式一份三联);2.需合并(修改)个人社保号的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上述问题后,增员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用人单位增员”栏目查看相关内容。或通过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栏目,点击“社保增员登记”办理增员。
重要提示:1.在税务系统只有一个个人社保号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单书。2.用人单位职工的个人社保号发生变更或存在多个个人社保号的,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并个人社保号。3.停保人员合并个人社保号后,需持税务部门的回执,再到社保部门合并个人社保号。
注意事项:1.需提供的资料如没有特别说明外,只需提供原件,提供的份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一式一份,携带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即时退回,复印件用A4纸复印,要注明“本件由我单位(或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公章的个体工商户应由负责人签名确认。 2.有关表证单书可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下载,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首页下方选择“佛山”>信息公开>下载服务>表格下载>GDFJ005《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或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索取。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5-25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