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公司未变更税源信息,为什么选择申报土地增值税时,之前的税源信息会不存在,而重新添加税源信息又选取不到项目所属街道?请问是否是系统原因?
答: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3)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您可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进入该业面查找相关税源信息。
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0752-2536377进一步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03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