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司在惠州市惠城区租赁一商铺,但房东表示该商铺为小产权商铺,无房产证无法到当地税局代开发票,我司也到当地村委会取得了相应的房产证明,但是到当地税局后税局表示商铺未实名,无法代开,这种情况我司需要准备些什么代开资料才能代开到合规的发票呢?毕竟村委会已经出具了相应的房产证明了,为何不能证实为该房东的商铺呢?
答: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基于您租赁房屋产权的复杂性,具体发票流程的操作问题请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0752-2536377进一步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17 15:45